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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成功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2015-12-07 10:11 张晓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今年的12月4日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的第二个“宪法日”。为迎接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更好地向全校师生宣传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近日我校法学院以“知法守法懂法,慎思明辨笃行”为主题,在崂山校区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学生会为此作了充分的准备:设计制作精美的宣传单,组织学生编排宣传法律常识和宪法精神的节目,策划签字仪式,为宣传活动拍照留念、撰写新闻稿并上传社交网络。

活动当日,学生会秘书处组织干事在校内广发宣传单,致力于让更多学生参与到宪法精神的传播与弘扬当中,校内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宣传单备受好评,取得了预期中的效果。学生会网络媒体部安排人员为宪法日的宣传活动拍照留念、撰写新闻稿并上传社交网络,获得了较高的点击率和关注度,进一步扩大了此次活动的影响面积和宣传力度。学生会人员于12月4日当天中午在南苑餐厅东门举行盛大的签字、立誓仪式,号召更多同学加入到宣传宪法精神中来,学生会成员铿锵有力的誓言产生了振聋发聩的效果,使“知法守法懂法,慎思明辨笃行”的精神更加深入人心。下午18:30在南苑第二报告厅举办宪法日宣传晚会,通过一系列精彩绝伦又富有法律寓意的节目加深了同学们对宪法精神的了解和对2015年宪法日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认可和支持。

国家设立“宪法日”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要求,国家在这一天开展宪法教育活动,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在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里,我院开展的这一系列主题明确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了宪法教育、弘扬了宪法精神。一系列活泼“亲民”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得宪法不再是“高冷”的法律文本,而是融入人们生活,成为温暖人心的一束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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